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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GB30526-2014《烧结墙体材料单位 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一些问题的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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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日期:2015/12/30 12:02:58   浏览次数:1183   文章来源:山西省建筑材料质量检测中心    作者: 王瑞玺 梁宏

摘 要:作者对国家标准《烧结墙体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0526-2014的有关该标准的名称、标准的内容、标准中综合能耗的计算公式、适用该标准产品的分类方法、综合能耗的修正办法、能源消耗的统计期、能源消耗统计的种类等问题提出了值得探讨、商榷的看法。

关键词:墙体材料  能耗限额  标准   商榷 

引 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布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30526-2014《烧结墙体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5年1月1日起实施。这个标准的法律依据就是国家的能源法,规定了烧结墙体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和修正办法。是烧结砖瓦行业贯彻国家能源法的具体体现和具体措施。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推动我国砖瓦行业的产业优化升级,产品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降耗工作,对提高新型烧结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强有力的促进作用,对烧结砖瓦行业今后的进步和发展有深远的影响。

但是,我们对GB30526-2014《烧结墙体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以下简称墙材能耗标准)认真讨论学习之后,准备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时,发现墙材能耗标准存在一些问题,现提出共同进行探讨。

1. 墙材能耗标准名称的问题

标准的名称是标准的必备要素之一,是对标准主题最集中、最简单的概括,要能向标准的使用者准确传递标准的特征、范围等重要信息。

墙材能耗标准名称为《烧结墙体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应该是为“烧结墙体材料”而制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对“烧结墙体材料”包含的范围,墙材能耗标准第1章规定为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块、烧结实心制品。其中的“烧结实心制品”,在第4章的表1、表2和表3注明包括“烧结装饰砖、烧结路面砖、烧结瓦及烧结普通砖”。但是,这里的“烧结路面砖”和“烧结瓦”并不是墙体材料!其中一个是铺路材料,另一个是屋面材料,都是上不了墙的材料。

国家标准GB/T18968《墙体材料术语》第二章“基本术语”中称为“墙体材料”的41种烧结与非烧结的砖、砌块、墙板材料中都没有烧结路面砖和烧结瓦;在第三章“产品名称”中规定的16种烧结墙体材料产品也都没有烧结路面砖和烧结瓦。

所以,墙材能耗标准名称定为《烧结墙体材料……》没有依据,不够严谨、确切,和标准中的具体内容产生歧义。该标准称为《烧结砖瓦……》似乎更为准确且恰当,可完整准确涵盖了墙材能耗标准包括的所有各种烧结墙体材料,也包括了烧结路面砖和烧结瓦,均是属于“烧结砖瓦”。

2. 墙材能耗标准内容方面的问题

GB/T12723—2013《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规定了编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办法和要求。该编制通则的第四章“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编制内容”规定:能耗限额标准编制的内容除应包含的一般内容外,还应主要包括有八项内容,其中要有“节能措施”章节。该编制通则的第5.2条“编制原则”的第5.2.6条又强调要求“应根据行业特点明确节能措施”。但墙材能耗标准缺少“节能措施”这重要一章的内容。

3. 墙材能耗标准适用产品分类的问题

墙材能耗标准是按烧结砖瓦产品不同的品种分类的,将烧结砖瓦分为“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块”和“烧结实心制品”四类,在第四章的表1、表2、表3分别确定了这四类产品的能耗限定值、能耗准入值、能耗先进值。

这样的分类,是和这四类产品相应的产品标准保持了一致性和协调性(即产品标准GB13544《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GB13545《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26538《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块》和GB5101《烧结普通砖》、GB/T21149《烧结瓦》、GB/T26001《烧结路面砖》)。并且在确定具体能耗限额值时,也考虑了各类产品生产工艺的繁简不同、加工制作的过程不同等因素。比如,同样条件下生产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比生产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工艺复杂,加工设备较多,实际耗电较多,产品合格率也较低。所以墙材能耗标准在表1、表2、表3给出的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各项能耗限额值相应均比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高2~3kgce/t。

这样按不同产品分类相对比较合理,但实际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①、这样分类没有体现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先进技术水平不同造成的综合能耗差异。

比如相同的原料,生产同样规模的烧结多孔砖,同样是二次码烧工艺生产,如果有一条生产线是采用码坯机上下架、室式干燥室、隧道窑焙烧、卸砖机打包等机械化程度较高、自动化水平先进的设备;而另有一条生产线是人工码坯、小干燥洞干燥、人工码窑、轮窑焙烧等技术落后的简陋设备(这类生产线国内现存还较多)。那么这两条生产线的实际综合能耗会相差很多,前一种生产线的综合能耗要高,特别是电耗,而后一种生产线的综合能耗肯定较低。如果是露天自然干燥、人工码窑、轮窑焙烧的生产线,则综合能耗就更低了,有可能单位产品能耗达到表3给定的先进值!

所以,墙材能耗标准的产品分类方法可能会打压或限制了企业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向先进的机械化、自动化方向的发展;鼓励或保护了某些设备简陋、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落后企业的存在。建议在墙材能耗标准第六章修正办法中,增加对机械化程度较高、自动化水平先进的生产方式给予综合能耗限定值及准入值、先进值的修正。

②、墙材能耗标准产品分类把烧结装饰砖、烧结路面砖、烧结瓦、烧结普通砖四种烧结实心制品归为一类,明显不妥。

因为烧结普通实心砖的生产工艺过程和工艺参数与其他三种实心制品有较大的差别。首先,同样的原料(特别是硬质原料)生产烧结普通实心砖,加工粉碎到颗粒2mm以下即可,甚至还可以再粗些。但烧结装饰砖、烧结路面砖、烧结瓦等实心制品要加工粉碎到颗粒1mm以下,甚至更细小。显然,生产普通烧结实心砖原料的粉碎处理设备耗电要少。其次,和其他三种实心产品相比,烧结普通砖坯体成型较易,对原料的塑性指数要求较低,坯体成型合格率、干燥合格率和焙烧合格率都较高,并且产品标准(GB5101)对烧结普通砖的各项质量指标也较宽松,相对合格产品的单位能耗应该较低。

所以,烧结普通砖与烧结装饰砖、烧结路面砖、烧结瓦相比,实属于低档产品,并且还是被限制使用或被淘汰(特别是黏土实心砖)的产品。应当将烧结普通砖另列一类,其各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应低于其他三种烧结实心制品。

4. 墙材能耗标准综合能耗计算公式的问题
4.1 墙材能耗标准第5章第5.3.2条给定的烧结墙体材料产品综合能耗计算公式(1)为:      

 E = Ea + Eb + Ec + Ed。

式中的字母E为产品生产所消耗的各种能源总和(折算为千克标准煤,下同),等号右边带下标的四个字母分别为产品生产所消耗的燃煤量、电力、燃气、燃油折算标准煤量。该公式表示产品综合能耗等于生产过程消耗的这四种能源量相加之和。

但是,公式遗漏了统计机械润滑油等石油制品和耗能工质的消耗量。按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第4.1条规定:各种石油制品和耗能工质也属于综合能耗统计计算种类。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填报虽然要求耗能工质均不统计在企业的能源消费中,但要求计算单位产品能耗应将耗能工质包括在内。

4.2  墙材能耗标准烧结墙体材料产品综合能耗计算公式(1)只是不完整的统计了生产中消耗的四种能源总量,没有考虑企业生产中余热资源回收利用而减少消耗的能源量。合理的综合能耗计算公式应该是:

综合能源消费量=生产消费的能源合计—能源回收加工转换产出能源的合计。

GB1028《工业余热术语、分类、等级及余热资源量计算方法》把砖瓦窑炉的余热定为一级余热资源,必须回收利用。实际人工干燥工艺的砖瓦生产线,都有将余热热风送进干燥室用于干燥湿坯、余热锅炉提供生产线及办公室冬季取暖等预热回收利用的设施。这些的余热利用还是用于生产过程,不能减少总的生产综合能耗,只是代替了本应新增的能耗。

但是,还有不少企业,窑炉焙烧余热除了满足干燥湿坯和生产线取暖以外,还把多余的余热转换成热风或热水、蒸汽、电力(余热发电)供给砖瓦生产以外的部门,有的把余热转换成热水、蒸汽供周边居民区、农业大棚冬季取暖;有的把热风供木材厂干燥木料;有的把余热发电的电力回送并入国家电网等。这些转供出的能源应当核减企业的综合能耗,应该从公式(1)减去。否则不合理,而且也不利于企业余热利用、余热发电等节能降耗工作的积极深入开展,特别对那些为了消化、处理煤矸石、粉煤灰、炉渣等工业固体废弃物为主要目的的高內掺、超内燃烧结砖生产企业,除焙烧产品必须的能耗以外,应积极支持和鼓励采用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对多余的焙烧余热尽可能多的回收利用,实现环境治理、废物利用、回收能源的三重效果。

4.3墙材能耗标准烧结墙体材料产品综合能耗计算公式(1)为:

  E = Ea + Eb + Ec + Ed。

式中的带下标C的字母Ec 表示“统计期内用于烧结墙体材料产品所消耗的燃气折算为标准煤”。

但在墙材能耗标准第6章修正办法里的公式(3)、公式(4)、公式(5)都又出现了带下标C的字母Ec,这里的Ec却表示为“总综合能耗修正值”。

在同一个标准里用完全相同的字母符号表示完全不同的内容,显然是搞错了。

5. 墙材能耗标准修正办法的问题

墙材能耗标准第6章对生产企业总的综合能耗制定了三种情况下的三个修正办法:

一是当企业产品采用需要破碎的硬质原料的生产工艺时,按第6.1条公式(3)修正;

二是当生产企业所在地海拔超过1000m时,按第6.2条公式(4)修正;

三是当产品最高烧成温度超过1080℃时,按第6.3条公式(5)修正。

墙材能耗标准的第6.4条同时又规定:“凡具备上述修正条件的企业,综合能耗按修正后的值判定”。这里的三个公式是分别各针对一个条件,分别单独计算,互不联系的。

但是,有不少企业是同时具备其中的两个、甚至三个修正条件,那么该按那个修正公式修正呢?如果按墙材能耗标准的修正办法,分别计算出两个或三个综合能耗修正值Ec,那又该取其中哪个修正值呢?选取最大值或最小值显然不对;简单计算算术平均值也不对;把这两个或三个修正值相加或相乘就更不对了。所以,在企业同时具备两个、甚至三个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墙材能耗标准的修正办法和修正公式就完全不能用了。也就是说墙材能耗标准第6章综合能耗的修正办法和修正公式存在不严谨、不完善,甚至不合理、不适用的问题。

6. 墙材能耗标准能源消耗统计期的问题

墙材能耗标准在术语和定义、统计范围、统计方法和计算方法等章节都涉及到了统计期,但都没有给定统计期到底为多长时期,是按月?按季?还是按年?   

每个砖瓦企业生产过程受多种因素影响,每一年内的各个时期的产量、能耗可能是不稳定、不均衡的。特别是我国北方大多企业,受寒冷气候和建筑市场季节性需求变化影响,大多停产1~4个月。企业分别按月、按季、按年统计计算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肯定不一样。各个企业有的按月统计,有的按季统计,有的按年统计,那么各自统计计算的基准不同,相互各个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的统计、计算就更没有可操作性和可比性,无法对标考核评价。所以,按烧结砖瓦行业的生产特点,应统一明确规定统计期一年为宜。

7. 墙材能耗标准统计能源消耗种类的问题

对烧结砖瓦材料生产消耗能源的种类,墙材能耗标准第5.1条规定“烧结墙体材料综合能耗统计范围包括原料制备到成品堆放的全部生产过程中各种能源消费量”。  

“各种能源”包括哪些种能源呢?墙材能耗标准第5.3.2条的综合能耗计算公式仅仅列出了燃煤、电力、燃气和燃油四种。但在第5.3.1条“计算方法”强调: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应符合GB/T2089《综合能耗在计算通则》的规定。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确实规定了各种能源的种类。在第4.1条列举的一次能源7种、二次能源16种,耗能工质8种,三大类共31种。烧结砖瓦生产应该统计计算哪几种能源呢?比如:有些自然干燥生产工艺的湿坯脱水干燥,靠的是风吹日晒,利用的是风力和太阳能,这些一次能源该不该按《综合能耗计算通则》规定计入能耗统计范围?如果计算,那按怎样的系数折算为标准煤?再比如:替代黏土被大量当做原料使用的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均不属于《综合能耗计算通则》31种能源之内,是不是按该标准就不计入统计计算的范围?!

类似这些问题,会因墙材能耗标准对统计消耗能源种类模糊不明确的规定,给墙材能耗标准的具体实施和操作带来很多问题。所以,墙材能耗标准应该综合国家节能和能源管理、环保和三废治理、资源综合能源、清洁生产、节能减排、财政和税务、行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发展等各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法规(相关标准),明确规范应当计入统计消耗能源的种类,避免歧义,确保烧结砖瓦能耗标准的顺利贯彻实施。

8. 结束语

上述关于GB30526-2014《烧结墙体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存在的一些问题,是笔者粗浅的看法,未必妥当,值得商榷。或由于笔者的水平和能力有限、对墙材能耗标准学习理解不够等原因,这些看法可能完全不对,还望各位专家、同仁指正。

我们提出的一些问题,希望能够引起各有关方面的理解和重视,尽快修订更正,制定出符合国家各项政策规定和行业现状与发展的标准化、规范化、高水平的烧结砖瓦能耗限额标准,便于该能耗标准在行业内尽快顺利贯彻实施,真正达到促进行业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和低碳清洁生产的高速、高效的良性发展。